ProxyWing

服务条款

版本号:2。生效日期:2026年10月30日。

1 当事方与适用范围

1.1. 本服务条款(下称“本条款”或“本协议”)规范以下双方之间的关系:Travchis LLC,一家依据美国特拉华州法律成立的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我们”);以及客户(下称“客户”或“您”)。本公司以 ProxyWing 品牌提供服务。本公司的地址为 United States, Delaware, 651 N Broad St, Suite 201, Middletown, 19709。联系方式及注册代理人信息载于第 19 条。客户是以本人名义订立本协议的自然人,或是由其授权代表代为订立本协议的法人实体。

1.2. 本协议涵盖通过 proxywing.com 及其子域名、proxywing.io、客户控制面板和 API 提供的 ProxyWing 服务:数据中心代理、ISP 代理、住宅代理和移动代理、VPN 服务,以及本公司提供的扩展程序、测试工具和其他免费辅助工具。产品、功能、国家/地区或套餐的可用性由订单或工具说明确定。停止新销售本身并不终止已付款的订单;服务的终止适用第 12 条。

1.3. 客户及服务的用户必须年满 18 周岁,并具备必要的法律行为能力。组织的代表确认其已获授权代表该组织订立本协议。本公司可要求提供验证该权限所需的信息,而不引入其自身的基于护照的客户身份识别(KYC)流程。

1.4. 如果客户以消费者身份购买服务,本协议不排除依据适用法律不可放弃的权利。有关不可退款、责任限制、修订和争议的规定均受上述权利约束。仅凭账户名称本身不足以证明客户是组织。

2 协议的订立及相关文件

2.1. 在本公司已显著通知本条款适用,并在客户采取相关行为之前为其提供审阅和保存本条款的机会后,客户在注册、下单或开始使用服务时,即接受本条款和可接受使用政策(AUP)。如果该行为与接受条款明确关联,且适用法律允许此种方式,则该行为构成接受;无需在每次使用服务时另行勾选复选框。仅浏览网站而未获得充分通知,并不构成接受全部合同义务。适用的数据处理协议(DPA)适用于其恰当涵盖的处理活动。接受本协议不取代法律要求的对营销或非必要 Cookie 的任何同意。定期付款的授权依第 7 条取得。对于免费工具,在安装或启动之前会提供包含本条款和 AUP 链接的显著通知;该通知中指明的用户行为可构成接受,无需另行勾选复选框。免费使用不会产生付费订阅。与该工具相关的许可、可接受使用、安全、责任和访问终止规定适用于该工具。在持续的关系中过渡到新版本适用第 17 条,且并非仅因发送电子邮件即发生。

2.2. 框架协议自依第 2.1 条接受或订立单独的协议时生效。每份订单均载明产品、数量、价格、期限、限制及附加条件。为新订单开具未付账单本身并不构成服务的交付。除非已约定后付款,服务在付款确认且必要的检查完成后交付。

2.3. AUP 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适用的 DPA 依其条款仍然有效。本条款的新版本本身并不取代 DPA 所要求的关于修订的书面协议。在购买前披露并纳入订单的产品专属条款和限制同样具有约束力。个人数据处理受适用法律约束;DPA 在其范围内规范代表另一方进行的处理。

2.4. 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适用于数据传输的标准合同条款(SCC)按照该等规定和条款的规定优先适用。在涉及代表另一方进行的处理的事项上,DPA 优先适用。就明确约定的偏离事项而言,单独的书面协议优先于本条款和产品专属条款适用,但不排除强制性数据保护保障措施的适用。在订单规格方面,产品专属条款优先适用;在可接受使用方面,AUP 优先适用;其他一切事项均适用本条款。

2.5. 个别条款、对特定订单的修订以及例外情况,如经本公司授权的人员通过官方控制面板、支持工单、电子邮件或签署的协议明确确认,即为有效。本公司在内部确定并委派其代表的权限;本公司不设立公开的职位清单,也不为全体员工设定统一的权限限额。批准仅适用于所指定的情形,不修订其他订单的一般条款。对 DPA 的修订必须符合其形式要求。沉默或技术协助不构成从事禁止活动的许可。

2.6. 本公司可发送履行本协议、安全、付款以及变更通知所必需的服务通信。营销通信依适用法律允许的依据发送,包括在有此要求时取得单独同意。客户可通过通信中提供的方式选择退出营销;选择退出不会停止必要的服务通知。在法律有此要求的情况下,非必要 Cookie 及类似技术须事先取得同意后方可使用,且客户必须能够更改其选择。注册、付款和接受本条款本身并不取代该同意。

3 账户与访问安全

3.1. 客户必须提供完整、准确和最新的注册信息、联系信息和付款信息,以便订立和履行本协议、开具计费单据、验证权限和付款,以及遵守适用的法律要求。上述信息包括购买者的姓名、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自然人的惯常居所所在国家/地区或购买组织的所在地,以及在交易需要时的账单地址、税务信息和代表权限的相关信息。所要求的信息必须与实际购买者及交易性质相关。客户必须在确认订单前核对信息,及时更正错误,并通过控制面板或官方支持渠道无不当延迟地报告变更。信息在系统中被自动填充或存储,并不免除客户核对信息的义务。

客户仅可在具有合法依据并具备必要权限的情况下使用支付方式。本公司可要求客户提供验证订单、付款、权限或已发现的重大差异所必需的相称说明和佐证信息,并可推迟接受或履行新订单,直至验证完成。对已付费服务的限制须遵循本协议和适用法律规定的理由和程序。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且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客户对其提供的不准确或过时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本规定不免除本公司对其自身错误、强制性退款或其作为卖方所负义务的责任。

本公司不实施自身的基于护照的 KYC 流程,在常规注册和支持过程中也不要求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账户所有权、付款和权限可使用必要的信息进行验证,无需护照复印件。支付服务商的独立检查适用该服务商的条款。所要求信息的范围及其处理必须与验证目的和适用法律相一致。

3.2. 在注册、下单或付款时,客户不得使用 VPN 或代理连接本公司的网站或控制面板。客户必须使用直接连接并提供准确的信息。此项限制适用于上述交易,并不禁止随后对所购 VPN 或代理服务的允许使用。

3.3. 每位客户可使用一个账户。增设账户须通过第 2.5 条规定的官方渠道取得 Travchis LLC 的事先书面批准。禁止为规避封禁、限制、检查或促销限制而创建账户。共用同一网络或同一家庭本身不足以证明存在违规。

3.4. 订单归持有该账户的客户所有。账户持有人可邀请用户并分配系统中提供的权限。账户持有人负责授予和及时撤销权限,并对用户在该权限范围内的行为负责。拥有付款或取消的技术权限,并不赋予代表本公司修订本协议的权限。有关代表权和账户所有权的争议,将根据佐证材料进行综合评估。

3.5. 客户必须保护密码、电子邮箱访问权限、连接凭据和 API 密钥;不得向未经授权的人员披露上述信息;并必须及时撤销已泄露的密钥和访问权限。新创建的 API 密钥仅显示一次;该密钥可被撤销并替换为新密钥。特定产品支持 IP 白名单,并不意味着账户登录也可使用相同的限制。

3.6. 如怀疑发生泄露,客户必须立即联系客户支持。本公司可临时限制访问、撤销密钥、停止有争议的交易,并要求提供账户所有权证明,包括付款信息以及对注册电子邮件地址控制权的验证。如有迹象表明某项证据已被泄露,则任何单项证据均不被视为具有决定性的充分证据。损失责任依据安全事件的原因、义务的违反情况以及第 15 条确定,而不仅仅取决于是否使用了正确的密码。

4 服务的提供

4.1. 付费服务期限自产品交付给客户时开始。交付是指提供可用的连接凭据,或在控制面板中激活所购买的访问权限。对于因客户在交付后不作为而导致的开始使用延迟,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4.2. 就服务期限而言,一个“月”是指恰好连续 30 天。3 个月、6 个月和 12 个月的期限分别指 90 天、180 天和 360 天。按天计费的套餐(如提供)按指定数量的连续 24 小时周期运行。本定义不改变法定日历期间,也不改变明确规定为日历期间的推荐计划期间。订单的到期日期显示在控制面板中。

4.3. 服务的使用权仅限于订单中指定的期限或用量。代理的销售(包括来自单个 /24 子网的包)不会将 IP 地址、自治系统、路由或基础设施的所有权转让给客户,也不赋予客户开放任意端口的权利。

4.4. 对于标明为独享或私有的产品,客户在付费期限内获得对分配给其的代理的私有、排他性访问权。本公司不会在同一时间将该独享代理提供给其他客户。本规则不适用于共享的轮换地址池,除非该产品以独享形式销售。第 4.8 条规定的更换权不受影响。

4.5. 静态数据中心(DC)代理和 ISP 代理旨在付费期限内以固定 IP 使用,但须受第 4.8 条规定的更换约束。住宅产品支持在可用设置范围内进行轮换,或使用具有指定会话时长的会话。移动产品可根据套餐手动、通过链接或按计划更换 IP。如节点变得不可用,会话不保证无限期保留某一 IP。

4.6. 协议、UDP、IP 白名单、操作系统指纹设置及其他功能取决于产品和架构。ISP NEW 的功能不会自动适用于 ISP OLD。DC 和 ISP 产品的标称 1 Gbps 端口不保证单个客户的速度。API 限制为每个源 IP 每分钟 600 次请求。客户必须遵守 API 文档;在重新提交购买或订单修改操作时,客户必须检查上一次操作的结果,并使用文档中规定的防止重复执行的保护措施。

4.7. 国家/地区、城市和运营商依据可用的网络信息和地址分类确定;第三方网站的数据库可能与之不同。本公司不保证所有第三方都会识别出相同的地理位置。这不免除本公司满足明确约定的订单规格的义务。MIX 是指从多个国家/地区中随机选择,且无权选择或排除某一国家/地区;技术上存在故障的代理可提交给支持团队进行更换评估。

4.8. 客户必须提交描述问题的更换请求。本公司会检查其功能,并可提供故障排查、修复或更换。如技术故障经确认且未得到补救,将提供可正常使用的替换或其他合同或法定救济。基于客户偏好、被特定网站封锁或第三方服务评级而进行的更换,由本公司酌情决定。

4.9. 为维持可用性、安全性或网络质量、遵守法律、实现服务现代化或应对地址信誉的重大恶化,本公司可更换 IP 地址、子网、节点或供应商。如需紧急采取措施,或更换不会实质性降低约定的规格,则无需事先通知;必要的新凭据以及影响客户的变更信息将无不当延迟地提供。更换将保留付费期限和约定的重要规格,包括所购买的位置和产品类型。如无法保留,则适用第 4.8 条和第 12.5 条;技术性更换不构成在未进行适用财务结算的情况下终止付费产品的理由,也不构成向客户强加其他国家/地区的理由。

4.10. 本公司不保证能够访问特定网站、不出现验证码、特定的 IP 信誉、第三方对账号的认可、稳定的速度或实现某种业务成果。客户必须在购买前利用可用的信息和支持,检查服务是否适合其预期用途。付费代理或 VPN 服务不提供免费试用;免费工具不构成此类试用。这些限制不排除明确约定的服务规格的适用。

4.11. 代理和 VPN 不保证完全匿名、不被识别或免受一切监控。根据所使用的协议和加密方式,所传输的信息可能可被接收方和连接中的其他参与者访问。客户必须采取适合其预期用途的保护措施。本规定不取代根据适用法律和 DPA 要求对本公司实际数据处理所作的说明。

4.12. 第三方资源上的欺诈评分、信誉评估、分类和 IP 可用性评估由独立系统生成,可能因其方法、用户活动及其他外部因素而有所不同或发生变化。除非本公司已另行承担特定义务,否则不保证任何特定评分、评分的持续维持,或所有第三方服务均接受某一地址。所述评估仅涉及所标明的检查来源、时间和条件,而非所有未来的检查。第三方评估的变化本身不足以证明存在服务缺陷或本公司的责任。这不排除明确承诺的规格、对不准确描述的责任或客户其他强制性权利的适用;任何更换均依第 4.9 条处理。

5 流量与负载

5.1. 本版本不对付费住宅流量设定到期期限。剩余流量可一直使用至用完,或直至相关产品被合法停止提供并依第 12.5 条进行财务结算。购买时有效的条款在相关范围内仍然适用。购买新的流量包本身不改变先前流量包的条款;仅当到期期限在购买前已明确披露且相关条款已被有效接受时,方可提供带有到期期限的未来流量包。产品停止提供与单独约定的期限届满是终止可用性的两种不同理由。

5.2. 所购买的住宅流量随使用而减少。流量包的容量和价格由订单确定。本公司会利用可用数据审查有充分依据的计量差异报告;其系统读数不被视为决定性依据。数据中心代理和 ISP 代理须遵守第 5.3–5.5 条中单独的合理使用政策(FUP)规定。

5.3. 描述为提供“无限流量”的数据中心代理和 ISP 代理受 FUP 约束:每个 IP 每 30 天周期 100 GB。对于作为单个包(订单)购买的 IP,该额度在该包内合并计算:N 个 IP 分别为入站流量和出站流量提供 100 × N GB。包内所有 IP 的用量在每个方向内相加;入站流量和出站流量不相互累加。当任一方向达到该包在该方向上的总额度时,即达到阈值。例如,对于 5 个 IP,阈值为每个方向 500 GB;入站 300 GB 和出站 300 GB 并未达到该阈值。在该包的总额度尚未达到时,单个 IP 可使用超过 100 GB 的流量。未使用的流量不能在订单之间转移。更换 IP 不会重置其所在包的累计用量。这些产品不提供一日套餐。目前不提供用量接近限额的自动警告。

5.4. “无限”是指正常使用不按每 GB 计费;它并不意味着不适用任何负载管理措施。如达到 FUP 阈值、用量异常或网络面临风险,本公司可限制速度和连接数、要求作出说明、提供单独的条款或暂停受影响的服务。额外的付费容量根据约定提供;超出限额本身并不授权任意收费。

5.5. 每个 IP 适用 2,500 个并发连接的硬性上限。在负载增加或稳定性或安全性受到威胁期间,本公司可在保护网络所必需的范围和期限内,临时设定更低的限额并限制速度,而无需提前通知。该上限不保证在任何特定时间都能获得全部 2,500 个连接。技术限制不排除因未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强制性救济。不保证提供用量接近 FUP 阈值的通知和控制面板用量计数器。

6 价格与付款

6.1. 价格以美元标示。在确认订单之前,客户将获知总金额,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包括适用税费和本公司收费。支付中介机构可收取其自身的手续费并进行货币兑换,具体以其支付流程中的披露为准。本公司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并不使某项特定销售免于缴纳适用税费。

6.2. 服务由 Travchis LLC 提供。可用的支付方式在结算时显示,可包括支付卡、PayPal、Cryptomus 和本地支付方式。可用性取决于国家/地区、产品和支付服务商。通过第三方处理付款本身并不改变缔约方。仅在第 7 条规定的情况下允许自动付款。

6.3. 本公司收到款项或收到其支付中介机构的确认时,付款即为已确认。客户负责使用正确的支付方式、金额、网络和付款信息,并负责及时付款。错误和延迟的后果取决于其原因;本规定不免除本公司对其自身错误所承担的责任或强制性退款义务。

6.4. 付款截止日在账单上载明。本公司可因资源不可用、定价错误、涉嫌欺诈或法律禁止而拒绝未付款的订单。如已付款的订单无法履行,退款适用第 9 条。本公司在寻求客户重新同意之前,将披露重大定价错误;不推定客户接受更高的价格。

6.5. 一次性折扣仅适用于指定的购买。循环折扣根据促销活动的条款适用于续费。促销条款不允许人为创建账户或规避限制。未来周期的价格变更依第 7 条和第 17 条进行通知。

6.6. 重复付款和超额付款与已交付订单的价格分开核算。本公司不得就同一服务收取两次款项。经客户同意或基于其他合法依据,超额付款可计入账户余额;不得以强制发放的服务额度代替强制性退款。

7 自动续费与充值

7.1. 使用支付卡或 PayPal 购买订阅时,自动续费默认启用。确认购买订阅即表示客户授权按结算时约定的条款为所选产品进行定期付款,直至取消。续费按最近一次约定的计费周期进行;如此后未另行约定,则按初次购买时的周期进行,受第 7.7 条约束。从账户余额自动付款默认禁用,必须由客户另行启用。如需取消,客户必须使用产品详情页上的“申请取消”按钮,或依第 8 条联系支持。

7.2. 金额、周期和下一次付款日期由订单确定,并显示在控制面板中。按照标准时间安排,续费账单在付款截止日(亦即服务到期日)前 14 个日历日生成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如已启用从账户余额付款且余额充足,则在付款截止日从余额中付款。首次支付卡扣款尝试在该日进行;如失败,允许再进行两次尝试,在随后两天内每天一次,两次尝试之间至少间隔 12 小时。其他套餐和支付方式遵循购买相关订阅时载明的时间安排。成功提前付款会将新期限追加到当前期限之后;服务中断后适用第 8.6 条。

7.3. 本公司提供购买和付款确认以及法律要求的通知。在以上调后的价格就下一周期进行首次扣款之前,本公司至少提前 14 个日历日发出通知;客户可在该次扣款之前取消续费。如强制性规则要求不同的期限、通知方式或同意程序,则适用该等规则。已付款周期的价格不重新计算。如某产品依第 12 条停止提供,其未来的续费、自动充值和扣款尝试将被停用。

7.4. 在客户有效授权的范围内,支付卡、PayPal 和账户余额支持自动付款。通过 Cryptomus 进行的加密货币付款不会自动扣款。仅允许针对尚未取消的未付账单进行重试,且仅限于订单终止之前;首次支付卡扣款尝试失败后,将发送付款失败通知。取消将停止后续尝试。一张账单仅支付一次;账户余额不足并不授权在没有有效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支付卡或 PayPal。最终终止后,恢复必须重新安排并重新付款,且不会恢复对已取消账单的扣款尝试。

7.5. 购买住宅流量包本身并不启用自动续费。客户必须另行启用自动充值,并指定剩余流量阈值以及充值金额或流量。变更和停用适用于未来的交易;已完成的购买适用第 9 条。

7.6. 涉及选择新计费周期的续费须全额支付;除非约定的订单另有规定,新期限将追加到当前周期的未到期部分之后。服务中断后,新的已付款期限自依第 8.6 条实际恢复访问时开始,而非自先前的到期日起追溯计算。

7.7. 如强制性法律仅允许消费者合同以不定期形式自动续费,并附带以不超过一个日历月的通知期终止合同的权利,则适用该安排,而非续费另一个固定期限。未使用的预付款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予以退还。单独选择的新购买独立于自动续费进行评估。

8 取消与未付款

8.1. 客户可通过在产品详情页上选择“申请取消”按钮停止自动续费。取消无需经理批准,也无需联系支持;提供理由并非取消的条件。即使该按钮可用,客户也可以通过官方支持渠道取消续费。本公司以收到明确取消请求的时间为准,并确认取消。除非适用退款权,服务在整个已付款期限(包括任何已付款的续费)结束之前保持可用。取消一个产品不会终止其他产品。停用住宅流量自动充值将停止未来的充值,同时依第 5 条保留已购买的流量。

8.2. 通过“申请取消”按钮提交的请求会自动取消所取消产品此前生成的所有未付账单,并停止针对该产品的后续自动账单和扣款。取消这些账单无需另行提交支持请求。取消账单并不消灭就已提供的服务另行产生的合法主张。有效取消后发生的错误扣款将予以纠正,包括进行任何必要的退款。

8.3. 已存储的支付服务商授权可继续与账户关联,用于其他获授权的交易。该授权并不授权对已取消的服务进行扣款。客户可通过可用的设置或向支持发送电子请求,另行撤销使用某一支付方式的授权;本公司将停止相应的扣款。必要时,客户还必须使用支付服务商的撤销工具。撤销付款授权本身并不终止其他合同义务,但任何新的扣款都需要有效依据。

8.4. 从账户余额自动付款默认禁用,并单独管理。从余额进行一次性手动付款不会启用该功能。取消产品后,客户可手动购买新的续费;未经新的明确选择,此举不会重新激活订阅。仅停用余额付款并不会取消已获授权的支付卡或 PayPal 扣款:如需完全取消续费,必须使用第 8.1 条规定的方式。

8.5. 成功且经有效授权的自动续费付款确保取得下一个已付款周期。此后的普通取消将停止后续的未付款续费,其本身并不产生收回已扣款项的合同权利,即使下一个已付款周期尚未开始。服务在整个已付款期限内保持可用。本规则不适用于错误或未经授权的扣款、有效取消后的扣款、未提供服务,或依第 9 条和适用法律产生的其他强制性退款。

8.6. 已付款期限届满后,未付款的服务将不可用;不提供额外的免费期。对于新架构上的数据中心代理和 ISP 代理,在账单所示付款截止日的次日适用暂停状态;如仍未付款,则在该日期后的第二天,于最后一次计划的支付卡扣款尝试之后,最终终止订单,并取消未付账单。本公司可释放已分配的资源。在最终终止前成功付款的,如资源仍然可用,即可恢复访问。在个别情况下,如客户在付款逾期后 14 个日历日内向支持提出请求,本公司可恢复代理。可用性取决于产品、架构和资源,且必须由支持针对具体订单予以确认;不保证保留 IP 和设置,也不保证可以恢复。旧架构上的 ISP 代理和移动代理不提供到期后的标准恢复。该 14 天期限并不延长已终止的订单、不预留资源,也不授权对已取消的账单继续自动扣款。服务中断后恢复时,客户仅为新周期付款,无需另付恢复费用。完整的已付款期限自实际恢复访问时开始;未提供服务的天数不收费。期限依第 4.2 条和订单确认确定。可用性、价格和恢复条款在付款前披露;如已为恢复付款但无法执行恢复,则依第 9 条退还相应款项。本程序并不就未提供的续费产生债务,也不排除依第 8.1–8.2 条此前作出的有效取消的适用。

8.7. 未提供的续费所对应的未付账单不构成客户债务。开具账单不构成提供服务。根据有效协议为实际提供的服务付款的义务(包括另行约定的后付款)仍然有效。已依法付款的续费适用第 8.5 条。

9 账户余额退款与补偿

9.1. 向账户余额充值即构成购买用于 ProxyWing 服务的内部服务额度。该额度不是贷款,不产生利息,不可转让给他人,也不用于购买第三方商品或服务。对于余额充值,本公司不提供酌情现金退款,包括客户改变购买服务的主意或自愿关闭其账户的情形。强制性退款以及本公司终止后的财务结算受本条和第 12 条约束。第 12.5.6 条项下的可退款金额、已购买的服务额度、推荐佣金和免费赠送的奖励分别核算;普通充值不可退款的性质不排除本公司返还款项义务的适用。

9.2. 客户购买的是整个所选期限或所选流量的服务。如果本公司按照订单提供服务,则改变主意、未使用、选择预期用途时出错、第三方网站不可用或自愿关闭账户,本身均不使客户有权获得全部或部分现金退款、就未使用部分获得账户额度,或缩短已付期限。已付费的续费适用第 8.5 条。技术缺陷依第 4.8 条处理;个别例外依第 9.7 条处理。本公司终止后的财务结算以及强制性例外受第 12 条和第 9.10 条约束。

9.3. 如果存在退款依据,且客户选择现金而非所提供的替换服务或其他补偿,本公司将无不当延迟地、且不迟于收到该请求后 14 个日历日内启动退款。提供替代方案本身并不构成客户已接受该方案。如果法律规定了更早的期限、不同的期间起算点,或无需另行请求即须退款的义务,则适用该规则。本公司发起的产品停止提供后的财务结算受第 12.5.6 条约束。未对所提供的替代方案作出答复,不中止已经开始计算的强制性退款期限。退款通过原支付方式或其他合法约定的方式进行。

9.4. 对于错误扣款或重复扣款、未到账的付款、退款或补偿,客户必须通过工单系统或官方支持渠道联系本公司,并注明订单、付款和请求理由。本公司可要求提供核实付款及请求人权限所必需的信息。服务技术问题同样适用第 4.8 条。法律索赔可发送至 legal@proxywing.com。

9.5. 在强制性救济之外,由本公司决定是否提供酌情补偿以及补偿的形式。补偿将考虑受影响服务的价格和经确认的不可用期间;补偿可以账户额度或延期的形式提供。本协议并不确立通用的服务等级协议(SLA),也不确立针对每次中断的自动赔付。

9.6. 除非单独条款另有规定,免费赠送的奖励、奖品类服务以及以易货方式提供的服务均不可兑换为现金。推荐佣金受第 13 条约束。本公司因经确认的违规而终止账户时,合法赚取的佣金将依第 12.6 条和第 13.9 条计入整体资金结算;这并不使其成为免费赠送的奖励。

9.7. 应客户向支持团队提出的请求,本公司可在个案基础上同意以账户额度或服务延期的形式提供酌情补偿。该决定由本公司酌情作出,并不产生获得补偿或提现的一般性权利。经约定的酌情账户额度可用于 ProxyWing 服务,不可兑换为现金,但第 9.10 条规定的强制性例外除外。本规则不适用于第 9.9 条项下未交付服务的退款,也不适用于第 12 条项下本公司终止后的财务结算。

9.8. 长期套餐的价格(包括针对所选期限的任何折扣)适用于所订购的整个期间。自愿停止使用并不会将该订单转变为按单日或单月购买,也不产生要求退还剩余期限款项的合同权利。取消自动续费将停止今后的续费,但其本身并不取消已付款的订单。第 9.10 条优先适用。

9.9. 如果本公司无法交付已付费的服务且订单被取消,则未交付服务的价格可予退款。客户可同意接受替换服务,或将该金额用于其他服务。如果该金额已记入账户余额且仍未使用,这本身并不剥夺客户依第 9.3 条请求通过原支付方式或其他合法约定的方式退还该金额的权利。对于使用事先充值的账户余额进行的购买,将考虑资金来源;将未履行订单的金额返还至余额的记账分录,并不使其成为一笔新的不可退款的充值。此类退款不扣除任何手续费。

9.10. 对于强制性适用法律不允许双方以合同方式放弃的退款或其他权利,本条不排除其适用。附录 1 中的信息仅适用于享有相关撤回权的客户和合同。本规定并不确立提前取消正常运行的服务并就其剩余期限获得退款的一般性权利。请求和财务结算依第 9.3–9.4 条处理,并受强制性退款期限和方式的约束。

10 付款争议与管理费用

10.1. 客户可善意地对错误付款和未经授权的付款提出异议。联系银行本身并不足以证明存在欺诈。本公司可对争议进行调查,在未收到付款时暂停受影响的服务,并采取措施防范经证实的支付欺诈,包括在相关风险有此必要时限制整个账户。

10.2. 如果本公司因经确认的客户重大违约而最终关闭账户,可收取额外的结算处理费:在合法抵销其他债权后可退还资金余额的 20%,最低 USD 25。资金余额与应付的推荐佣金合并进行一次计算。该费用用于弥补核实相关交易、核对付款和完成财务结算的额外工作;它并非违约金,也不是普通支持的收费。该费用以剩余余额为上限,不产生单独的债务;如果相应费用并不存在、缺乏依据、明显低于计算出的费用,或依法不得扣除,则该费用相应减少,直至减为零。已计入损害赔偿的费用不会再次收取。本公司将告知客户最终金额及扣除项目的类别;可通过以下地址要求提供依据:legal@proxywing.com。内部材料的披露受第 10.3 条约束。产品停止提供以及本公司主动关闭信誉良好的账户,本身均不构成收取该费用的理由。

10.3. 对于因客户违约而产生的、有据可查的损失以及依法应付给本公司的其他款项,本公司可予以抵销或提出索赔。任何抵销的依据、金额和可行性均须有充分依据;同一损失不得重复追偿。应向 legal@proxywing.com 提出的请求,本公司将在处理该索赔所必需的范围内说明理由和计算方法。本公司无需主动披露内部日志、反欺诈规则、第三方信息或其他受保护的材料;法律、法院或主管机关要求的披露仍然是强制性的。本规定并不使本公司的评估具有终局性,也不改变法定举证责任。有争议的损害赔偿不会仅凭续费授权从支付卡中扣款。律师费和诉讼费用受第 15 条和第 18 条约束。

11 支持与维护

11.1. 官方联系方式列于联系页面;请求可通过工单系统提交。法律请求和滥用举报也可发送至第 19.1 条所列地址。主要支持语言为英语;如有条件,也可使用其他语言。本公司在收到请求后 30 个日历日内作出答复。如需进一步调查,该期限最多可延长两次,每次最长 30 个日历日,并须在当前期限届满前将延期理由和新的截止日期通知客户。该期限是审查和答复的期限,而非在此期限内解决所有技术问题的承诺。更短的强制性期限、第 9 条规定的退款期限、第 13.3 条规定的支付期限以及任何单独约定的 SLA 优先适用。提交请求不中止客户独立取消自动续费的权利。

11.2. 支持团队协助处理账户访问、付款、产品交付、ProxyWing 设置及其功能的故障排查。开发客户软件、配置第三方基础设施以及在第三方网站上取得特定结果,均不属于标准支持的范围。为排查故障,本公司可要求提供出错时间、产品、响应代码和匿名化示例;所要求的信息仅限于必要的范围。

11.3. 在可行的情况下,本公司将通过电子邮件、控制面板或工单发出重大计划维护的通知。故障事件可在网站上公布、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或仅告知受影响的客户。为应对威胁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可先于通知进行。未发出通知本身并不使故障被视为正常运行。

11.4. 如发生针对员工的威胁、歧视性辱骂或骚扰,本公司可将沟通升级至经理处理、限制聊天,并要求使用书面沟通渠道。重大或反复的违规可能导致依第 12 条终止。官方渠道仍将保持可用,以处理合法的索赔、与数据相关的请求以及财务结算查询。

12 暂停与终止

12.1. 如客户违反本条款或 AUP、未付款、存在欺诈或非法付款的合理怀疑、访问遭到泄露、存在强制性法律要求,或有合理理由认为客户或与客户相关的使用对本公司、其关联公司、供应商、其他客户、第三方、网络或服务造成重大的法律、财务、声誉、技术或安全风险,本公司可在必要范围内拒绝新订单、限制功能、暂停个别服务或账户,或终止本协议。相关依据可包括可信的投诉、滥用迹象、拒绝提供必要说明、违反支付合作伙伴的要求,或对基础设施可用性构成威胁。上述示例并非详尽无遗;所采取的措施必须与所识别的风险合理相关。合法的投诉、诚实的负面评价或客户行使强制性权利,本身并不构成违规或此类风险。

12.2. 如发生重大违规或需要紧急干预的风险,本公司可立即限制访问,无需事先警告,也无义务发出三次警告。基于合理怀疑而采取的必要临时保护措施,无需等待违规的确凿证据。在可行的情况下,本公司会隔离受影响的服务;如风险影响整个账户,限制可涵盖整个账户。客户将收到关于该限制的电子通知,以及在可提供范围内的理由说明、可确定时的限制期限和可用于申请审查的步骤。如出于法律合规、安全或保护调查的需要,披露可受到限制或延后。是否提供补救期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以强制性法律要求为准。最终扣留资金须具备第 10 条和第 12.6 条规定的独立依据。

12.3. 暂停并不必然中止已付费期限的计算。如确认客户存在违规,相关期间不提供合同补偿。本公司错误实施的封禁必须予以纠正,并适用相应的合同和法定救济。申请和审查程序载于 AUP。

12.4. 本公司可停止某一产品、套餐或位置的新销售,无需提前通知。停止接受未来新订单以及不属于既有约定承诺的手动续费的决定,将在撤销该续费选项前至少 30 个日历日通过网站、控制面板或官方社交媒体渠道公布。如该变更将终止现有的自动续费订阅,或法律、适用合同或具体情况要求单独通知,本公司还将通过电子邮件、工单或个人控制面板消息,以所要求的形式,至少提前 30 个日历日或在其他强制性通知期限内通知受影响的客户。公开公告不会终止已付费的期间。提前终止有效的付费服务,适用第 12.5 条。依本第 12 条规定的紧急合法理由,不论通常通知期限如何,均在必要范围内适用。

12.5. 如发生以下情况,本公司可停止提供个别产品、国家/地区和位置、VPN 服务、住宅代理池、套餐及功能:法律要求发生重大变化;失去必要的供应商、IP 地址资源或技术兼容性;客观上无法维持安全性或稳定性;有据可查地停用某一技术平台;或成本大幅且持续增加,导致继续支持该产品在商业上不可行。该理由必须与被停止提供的产品真实相关。产品范围的变更并不赋予任意放弃已付费订单的权利。出于商业原因的提前终止,仅在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和强制性法律允许时方可进行;否则,本公司必须履行已付费期限,或与客户协商终止或替换。商业决定本身并不构成不可抗力或客户违约。

12.5.1. 对于有计划地提前停止提供有效的付费产品,本公司将至少提前 30 个日历日通过电子邮件、工单或个人控制面板消息通知受影响的客户。该通知须载明受影响的服务、终止日期和财务结算程序;详细信息和替换方案可通过链接提供。如法律或现有合同要求采用特定方式、以持久性介质通知或更长的期限,本公司将遵守该要求。如出现强制性禁令、紧迫的严重威胁或法律认可的其他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紧急情形,相关措施可立即生效,并尽可能提前通知,或在采取措施后无不当延迟地发出通知。

12.5.2. 在承担其无法履行的新义务之前,本公司将停止接受被停止提供产品的新订单,并停用该产品的自动续费、自动充值和扣款尝试。针对未来服务的未付账单将予以取消。对于将不再提供的任何未来期间,其付款将全额退还。如仅订单或账户的一部分受到影响,其余可用服务将继续提供;相关折扣不会仅因本公司的决定而被追溯撤销。产品停止提供本身并不属于因违反 AUP 而实施的封禁。

12.5.3. 本公司可提供替换产品,或将结算金额用于其他服务,以代替被停止提供的产品。替换须经客户同意;替换不收取额外费用,并保留约定的价值、剩余期限和主要功能,除非客户另行作出不同选择。对于特定位置的代理而言,不同的国家/地区、以代理替代 VPN,或存在重大差异的住宅代理池,均不自动视为等同。仅宣布未来将停止提供,并不产生额外的合同权利,使客户可提前终止正常提供的服务并就公告的关闭日期之前的期间获得退款。财务结算涵盖实际终止后未提供的部分;依据法律、因缺陷或基于其他依据而产生的提前撤回或退款的独立权利不受影响。依第 4.9 条进行的、不造成重大降级的技术替换,适用该规定。

12.5.4. 终止时,本公司将退还未提供部分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格,并进行必要的税费调整。对于按时间计费的订单,金额根据已付费期间的实际日期以及终止后剩余时间所占比例计算:订单受影响部分的价格乘以剩余时长,再除以已付费的总时长。对于部分停止提供,仅计入受影响的单位;如包的价格未逐项列明,则采用向客户披露的客观价格分配方式,且不减损客户对其余服务的约定权利。已使用部分不会按更昂贵的短期费率重新定价。针对此前缺陷和中断的救济,依本协议和法律另行计算,不得重复获偿。对于此前已存在的订单,本条款不会以其对“月”的新定义取代实际日期或所承诺的期限。

12.5.5. 住宅代理池停止提供时,退款按每个流量包分别计算:扣除折扣后的实际购买价格乘以未使用的已付费流量所占比例。记录必须保留可追溯流量包、退款和使用情况的能力。新的流量包不会抹除此前已付费的剩余流量。单独的免费赠送的奖励不具有货币价值;作为付费流量包的一部分所承诺的流量,或以购买为条件的促销活动所承诺的流量,不得通过将其称为奖励而被追溯排除在计算之外。此前购买的无到期日的流量,不会仅因本条款的新版本而到期。其终止受相关购买的具有约束力的条款以及本程序(在本程序有效适用的范围内)约束。缺乏记录并不赋予本公司任意将剩余流量视为零或按最便宜的新费率估值的权利。

12.5.6. 如客户在终止日期前未选择替换或货币形式的支付,本公司可在控制面板中将结算金额记录为单独的可退款余额。该余额并非第 9.1 条所述的不可退款的充值,亦不构成客户对其金钱请求权的放弃。客户可将其用于其他服务或申请付款;如选择付款,则适用第 9.3 条。如法律要求无需额外申请、在规定期限内或通过原支付方式退还款项,本公司将相应退款;记入余额并不履行货币退款义务,也不中止该期限。第 10.2 条规定的手续费、推荐支付门槛以及充值通常的不可退款规则,均不适用于此项结算。如原付款渠道不可用,本公司将索取合法替代方式所需的信息。客户的沉默并不使该余额成为本公司的财产;关于无人认领的资金的强制性规则仍然适用。

12.5.7. 如法律禁止退款本身或要求冻结资金,本公司将遵守该禁令以及必要的报告和授权程序。该等资金不会成为本公司的财产;在法律允许时予以支付。某一笔交易存在法律障碍,并不构成扣留其他未受影响金额的正当理由。不得利用替换、账户额度或第三方规避该禁令。

12.5.8. 就订单的同一部分已通过银行、中介机构或其他渠道退还的金额,仅计算一次。强制性退款不以放弃合法索赔或撤回善意投诉为条件。双方的其他索赔依第 15 条和第 18 条及适用法律进行评估;退款本身既不构成对任何所称损失的承认,也不构成对责任的概括性免除。

12.5.9. 本条规定了未来可能的产品停止提供程序。本条款的生效本身并不终止任何服务;某一具体的停止提供须依第 12.5.1 条发出通知。新条款对已付费订单的适用性,依第 17 条处理。

12.6. 在调查期间,本公司可暂时限制有争议的资金;如对整个账户存在有充分依据的风险,本公司可暂时限制对全部余额的访问。在本公司发起最终账户关闭时,将计算未使用的已购余额、服务未提供部分的金额以及应付的推荐佣金。依法应付给本公司的款项可与上述金额抵销;如违规行为经确认,第 10.2 条规定的费用仅适用一次。本公司将告知客户扣减的总额和类别,并依第 10.3 条提供理由。未受影响的剩余金额在遵守强制性禁止规定和第 9.3 条所规定期限的前提下支付;如无违规行为,则不收取关闭费用。对未来损失的推测不构成无限期扣留全部余额的理由。客户自愿关闭账户适用第 9.1–9.2 条和第 13.9 条,且该行为本身并不产生要求退还普通服务额度的权利。

12.7. 终止后,访问权限、IP 分配和设置可被移除或重新分配。个人数据的保留、返还和删除受适用法律以及 DPA(在其适用范围内)的约束。数据删除不会仅因执法机关将来某个时候可能对该数据产生兴趣而被无限期推迟。

13 转售与推荐计划

转售

13.1. 转售须事先通过官方工单、电子邮件或第 2.5 条规定的其他官方渠道获得 Travchis LLC 的书面批准。批准中将列明允许的产品和条款;如批准中作此规定,则须另行签订单独签署的协议。经销商必须向最终用户传达 AUP,并在约定范围内确保其得到遵守。特殊定价、财务安排、支持和投诉处理适用约定的条款。向客户自己的授权用户提供访问权限,本身并不构成转售。

13.2. 白标安排并不授权经销商自称为本公司的员工或代理人。经销商使用 ProxyWing 品牌须获得单独许可。经允许的转售并不授权设立开放式匿名网关或规避 AUP 的禁止性规定。

推荐计划

13.3. 根据 ProxyWing 推荐计划,佣金为被推荐客户购买时实际支付价格的 10%,按折扣后的价格计算,并扣除已退款或已撤销的金额;不属于服务价格组成部分的单独税费和收费不计入佣金基数。为账户余额充值本身并不产生佣金;随后使用该余额进行的有效服务购买计算一次。例如,充值 USD 100 后购买 USD 60 的服务,该笔购买可获得 USD 6 的佣金。根据参与者的选择,款项计入其账户余额用于购买服务,或以 BNB Smart Chain(BEP20)上的 USDT 支付。本公司承担网络交易手续费,且不从约定的支付金额中扣除。常规支付的最低门槛为 USD 25 或等值金额;最终账户关闭适用第 13.9 条。支付时按 USD 1 推荐余额兑 1 USDT 的兑换比率计算。已赚取的佣金一旦达到门槛即可申请支付,无需常规的额外等待期,但有争议的佣金须依第 13.8 条接受审查。参与者必须核实资产、网络、地址以及其使用该钱包的权限。常规支付将在收到包含必要正确信息的请求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方式为计入账户余额或将 USDT 发送至指定地址。如必要信息缺失或不正确,本公司将指明需要更正的内容;该期限自收到更正后的信息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并不控制网络确认加密货币交易所需的时间。在特定调查期间暂停相关支付适用第 13.8 条和强制性法律,且不构成任意延迟所有支付的理由。本公司不得以未披露的费用追溯减少依法赚取的佣金。

13.4. 参与者可在合法平台上发布其推荐链接以及联盟控制面板中的官方横幅,但须受第 14.6 条及平台所有者权利的约束。推荐材料的所有付费投放,包括在社交媒体、Telegram 频道、博主平台和第三方网站上的投放,均须事先通过官方沟通渠道获得本公司的书面批准。禁止未经该批准的付费推广。无论是否已就其他渠道获得一般性批准,均禁止使用优惠码网站以及在 Google 和其他搜索引擎上投放付费广告。同样禁止的还有:未经许可在竞争对手的渠道中投放、在含有 AUP 所禁止主题内容的平台上投放、发送垃圾信息、作出关于代表身份的误导性声明、发布虚假评价和承诺、自我推荐以及虚构注册。在适用的广告规则有要求时,参与者必须明确披露其商业利益。不合规的投放必须应要求停止;可依第 13.8–13.9 条对佣金进行调整,而非自动没收所有已赚取的金额。

13.5. 只有首次注册账户的 ProxyWing 新客户才符合推荐条件。现有客户的额外账户、重复注册、自我推荐,或将老客户人为地呈现为新客户,均不符合获得佣金的条件。注册背后的身份将根据可获得的可靠信息进行评估;仅凭 IP 地址相同并不足以证明存在滥用。

13.6. 为使推荐获得归属,新客户必须在点击推荐链接后不迟于 60 个日历日内通过该推荐链接完成注册。如在注册前记录了通过多个推荐链接的访问,则适用该期限内最后一个被正确记录的链接。本公司不承诺跨设备自动匹配访问记录,也不承诺重建未被记录的归属。本条款不允许规避对跟踪技术的强制性同意要求;适用的隐私要求仍然有效。

13.7. 归属于某一参与者的新客户完成正当注册后,该客户随后有效且已全额付款的订单和续费,依推荐计划规则产生佣金。推荐计划的变更依第 13.10 条适用。

13.8. 佣金在有效且已全额付款的订单上产生。如发生退款、付款撤销、归属无效或欺诈经证实,可对相关佣金进行更正;在有充分依据的调查期间,相关支付可被暂停。本公司将在能够提供的范围内告知相关限制或调整及其说明。可通过以下地址要求提供进一步理由:legal@proxywing.com;内部反欺诈材料、日志和第三方信息不会自动披露。强制性披露以及对该决定提出异议的权利依第 10.3 条予以保留。违规行为不会导致自动没收所有依法赚取的佣金。

13.9. 在客户自愿发起最终账户关闭时,低于常规 USD 25 门槛的推荐余额不予支付,除非法律或先前适用的条款要求支付。关闭前,客户将被告知剩余余额以及关闭的后果;客户可将可用佣金用于购买服务,或保留账户。如客户随后确认最终关闭,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其就该金额获得补偿的权利即告终止。已达到门槛的佣金依第 13.3 条支付。在本公司进行最终关闭时,依法赚取的佣金无论是否达到门槛,均计入财务结算;如违规行为经确认,则依第 10.2 条和第 12.6 条进行单次计算,不重复收费。本规定的修订不会追溯消灭已产生的付款权利;有关无人认领的资金的强制性规定仍然适用。

13.10. 本公司可酌情修订、暂停或停止推荐计划,包括佣金比例、推广方式、门槛以及未来佣金的规则。新规则将在网站或联盟控制面板中发布,并自所述日期起适用于未来的活动和购买;除非法律或本公司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另有要求,否则无需专门的提前通知。变更不会取消依法赚取的金额或已产生的权利。如需提前通知、同意或过渡期,则适用相应的强制性要求以及第 17 条。以经销商身份参与本身并不会就转售产生推荐佣金。

14 知识产权与数据

14.1. 本公司及其许可方保留其对平台、软件代码、设计、文档和品牌享有的权利。用户获得有限的、非排他性许可,可为预定用途安装和使用官方免费扩展程序和工具,并可在订单范围内使用付费组件。允许制作该等使用所必需的副本以及法律允许的备份。未经单独许可,禁止分发副本、销售、再许可、制作商业性衍生版本、盗用品牌、删除权利声明以及规避许可限制。对反编译及其他活动的限制受不可放弃的权利约束,包括法律允许的互操作性;适用于组件的开源许可证仍然有效。本公司不会仅因某一工具处理了第三方数据或不受保护的事实而取得对其的权利。AUP、关于滥用的禁止性规定以及负载限制均适用。发生违规时,本公司可根据相应理由按比例限制许可和访问;终止付费订单须遵循第 12 条规定的程序。必要时,本公司可在合理通知后更改免费工具或停止对其提供支持;此举不排除单独付费的承诺或用户强制性权利的适用。

14.2. 客户保留其对自身材料和数据享有的权利。客户授予本公司在提供服务时进行传输、技术处理、计费与结算、支持、故障排查、安全保障以及保护合法权利所必需的权利。获授权的员工可为上述目的获得必要的工作相关访问权限,包括在紧急故障事件中无需单独事先批准即可获得该等访问,但须在适用法律和 DPA 的限制范围内。本规定并不授权本公司为其自身不相容的目的任意使用个人数据,也不授权本公司单独出售流量内容。

14.3. 通过代理进行访问以及获取材料的技术能力,并不产生对该等材料的权利。客户负责为所获取数据的访问、采集、使用、传输、发布和商业利用确立合法依据,包括将其用于训练、测试或运行人工智能模型。客户必须尊重适用的版权、数据库权利、保密性以及个人数据权利。本公司不代表网站所有者、权利人或数据主体授予许可。享有数据权利并不排除 AUP 禁止性规定的适用,包括禁止采集需经身份验证方可访问的内容。

14.4. 对于有关机关的请求和权利人的投诉,本公司将通过核查其权限、具体程度和适用依据进行审查。在合法范围内,本公司可限制流量传输、保全必要证据并披露所需信息。本公司不承诺从其不控制的第三方网站上删除内容。

14.5. 对于本公司被指定为保密信息、或根据其性质和披露情况显然属于保密信息的非公开技术、商业和组织信息,客户必须予以保密,包括单独约定的商业条款、非公开文档、架构和安全措施。客户仅可将该等信息用于履行本协议、保护合法权利和遵守法律;必须将访问权限限于需要知悉且受保密义务约束的员工和顾问;并且必须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事先已合法知悉、独立开发、从第三方合法获得或非因违约而公开的信息不在此列。在必要范围内允许进行强制性披露,并在合法且可行的情况下提前通知本公司。只要该等信息仍属保密信息,该义务即持续有效。本规定不妨碍合法投诉、与监管机构联系、举报违规行为,或不以非法方式披露受保护秘密的诚实评价。客户提交材料本身并不构成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的单独保密协议;本公司依据法律、适用的 DPA 和单独协议所承担的义务仍然有效。

14.6. 客户可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官方徽标和联盟横幅,依据本条款合法推广 ProxyWing。该许可是有限的、非排他性的,不允许自行再许可,并且可以面向未来撤销;品牌权利仍归权利人所有。禁止虚假声称存在官方关联或获得官方认可、歪曲品牌标识、非法广告、诽谤以及明知虚假的陈述。推荐计划中的投放受第 13.4 条约束。本许可不限制合法引用、善意提及品牌、诚实评价或合法投诉,包括负面意见。作为法人实体的客户授予本公司非排他性、免许可费的许可,允许本公司在“我们的客户”版块及本公司的类似材料中使用其商号及其提供的或公开可得的企业徽标,但仅限于如实表明其为客户。客户的代表确认其有权在客户权利范围内授予该许可。本公司不得歪曲该等标识、披露非公开的订单信息,或暗示客户作出了推荐、证言或认可。该许可不适用于个人的姓名、照片或证言;发布证言或详细案例研究须另行获得许可。客户可通过联系 legal@proxywing.com,要求停止继续使用其标识;本公司将停止新的投放,并在合理期限内从其控制的数字资产中删除该等标识。单独约定的保密义务和强制性法律要求优先适用。

14.7. 客户自愿提交有关产品改进的想法、建议和反馈,即表示在其所持权利的范围内,授予一项非排他性、全球范围、永久、免许可费、可转让且可再许可的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纳入产品及分发该等建议,且不产生实施该等建议、署名或支付补偿的义务,但须以适用法律为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该许可不可撤销。单方面将某项建议标记为保密,其本身并不构成保密协议,除非本公司已另行接受该义务。本规定不适用于所传输的流量内容、客户的业务数据集或仅为获得支持而提供的材料;本规定不排除个人数据保护或作者强制性权利的适用。

14.8. 本公司的一般性文章、说明和信息材料并非个性化的法律、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且可能未考虑客户的具体情况。此规定不排除已约定的产品规格或强制性先合同信息的适用。客户在披露访问凭据或付款之前,必须核实网站地址和发件人,并且必须使用第 19 条所列的官方联系方式。本公司不会仅因独立的欺诈者非法使用了本公司名称而对其行为承担责任;本公司对其自身违约所承担的责任依法律和第 15 条确定。

15 保证与责任

15.1.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服务按“现有可用状态”提供。除明确约定的规格外,本公司不就适用于特定用途、无错误运行或实现某一结果作出任何默示保证。本规定不排除提供付费服务的义务或遵守强制性法律的义务的适用。

15.2.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公司不承担间接损失和后果性损失、利润损失、商业机会损失以及声誉损害的责任。直接损失和强制性救济依据适用法律和因果关系要求进行评估。

15.3. 在不违反第 15.4 条的前提下,本公司就与本协议相关的索赔所承担的累计责任总额,以客户在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前三个月内为服务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为限,另加在该事件发生之日有效的受影响服务付费期限内的任何较早付款。每笔付款仅计算一次。因此,有效的预付年度订单不会仅因其付款日期而被排除在计算之外。对于免费工具,没有付款并不排除依法不得限制的责任。

15.4. 在法律禁止限制责任的情况下,上述排除和限制不适用,包括对故意不当行为、欺诈的责任,以及在依法不得限制该等责任的范围内的其他情形。上述排除和限制不限制强制性的数据主体权利或适用的 SCC 规定的保障措施。对未提供服务的合法退款不计入损害赔偿上限。

15.5. 如客户出于商业目的行事,对于因客户或其授权用户在使用服务时违反本协议、法律或第三方权利而引起的第三方索赔,客户必须就依照第 15.6 条判付或约定的金额以及必要且合理的抗辩费用(包括律师费)向本公司及其高级职员和员工作出赔偿。须具备因果关系和书面证明材料。对于因受保护方自身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以该部分为限),或依法不得转嫁给另一方的罚款,不适用赔偿。该合同义务不适用于消费者,消费者的责任依适用法律确定。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直接争议不属于第三方索赔。

15.6. 本公司必须及时将所涵盖的索赔通知客户,提供现有的佐证材料,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费用。本公司可自行进行抗辩并选择合格的律师;仅在必要、有据可查且就案件复杂程度和惯常收费标准而言属合理的范围内,方可主张费用。客户可参与抗辩,并可对不合理的费用提出异议。和解金额仅在事先获得客户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由客户承担;未经该同意,本公司可自费达成和解。不得重复获偿。双方之间直接争议的费用依法律和法院裁决确定,除非另有有效的单独规定明确作出不同约定。本安排并不要求客户在未审查其依据和金额的情况下支付任何索赔或本公司所选律师的任何账单。

16 超出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与协议转让

16.1. 对于直接由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特殊事件(例如自然灾害、敌对行动、有关机关施加的具有约束力的禁令,或大范围的外部通信或电力中断)所导致的延迟,一方在该延迟直接由此类事件造成的范围内免于承担责任。普通的资源短缺或本可预防的漏洞,不因涉及供应商即成为此类事件。该方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影响,并发出通知。

16.2. 如无法履行的状态持续超过 30 个日历日,任何一方均可终止受影响的订单。已预付但尚未履行的部分依第 12 条进行财务结算。该期限不限制依强制性法律享有的任何更早的终止权。

16.3. 未经本公司同意,客户不得将本协议或账户转让给第三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关联公司或第三方,包括与业务出售或重组相关的转让,且无需另行取得客户同意,除非该同意属于强制性要求。如提供服务的缔约方被更换,本公司将提前或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将新当事方的详细信息、转让日期及重大后果通知客户。转让不消灭已产生的义务、强制性终止权或适用的数据保护要求。Travchis LLC 的成员或所有者发生变更而缔约方未被更换的,不构成本协议的转让,其本身也无需另行取得同意或发出合同通知;强制性法律要求仍然有效。

17 修订与通知

17.1. 本公司可修订本条款、AUP 和产品专属条款,以反映法律、安全、功能、基础设施及其商业产品与服务方面的变化。新版本将连同其版本标识和生效日期一并发布在网站上。已注册客户将收到关于变更的电子通知,其中包含全文链接、生效日期以及拒绝变更的方式。不改变权利或义务的文字性更正可自发布时起生效。DPA 的修订依其自身程序通过。

17.2. 对于现有关系,重大变更将在强制性法定通知期限内提前通知;如无此类期限,则提前通知并留出审阅变更和停止使用的合理时间。不同意变更的客户可拒绝新条款、取消未来的续费,并在生效日期前停止受影响的使用。在该日期之后且已获适当通知的情况下继续实际使用,在法律允许以行为表示接受的范围内构成接受。仅凭沉默、尚有剩余余额或自动扣款,均不构成此类行为。如法律或合同要求另行取得同意,本公司将在适用变更前取得该同意。

17.3. 变更不具有追溯效力,不提高已付费期间的价格,也不消灭已赚取的佣金或客户的有效索赔。对付费产品的重大缩减须取得有效同意,或依第 12 条终止并就未提供的部分退款。如客户拒绝重大变更,且本公司未按现有条款继续履行受影响的付费订单,则适用该财务结算。为遵守法律或应对紧急威胁而直接必需的变更,可在必要范围内立即生效,并尽可能提前通知;客户的强制性权利予以保留。

17.4. 本公司具有法律意义的通知将发送至注册电子邮件地址,或通过本协议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的其他单独通知方式发送,并遵守有关形式的强制性要求。仅在本协议明确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公开公告,且公开公告不取代强制性的单独通知。客户必须保持联系方式为最新,并使用第 19 条所列方式联系本公司。网站展示现行版本、其生效日期以及保存全文的方式;即将生效的版本可提前发布并作相应标识。本公司不维护可公开访问的以往版本存档。客户可索取适用于其订单的条款副本。变更的适用性依第 17.1–17.3 条确定。

18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8.1. 在强制性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协议受美国特拉华州法律管辖,且不考虑其法律冲突规则。该法律选择并不剥夺消费者依其惯常居所所在国家/地区的适用法律所享有的强制性保护。

18.2. 在企业之间的关系中,双方必须发送书面索赔,并在收到书面索赔后 30 个日历日内尝试解决争议。这不妨碍寻求紧急临时救济或联系监管机构,也不缩短法定诉讼时效。对于消费者,该程序为可选程序,并非诉诸法院或寻求其他强制性救济的条件。

18.3. 与出于商业目的行事的客户之间的争议,由特拉华州的州法院或位于特拉华州的联邦法院专属管辖,前提是相关法院具有事物管辖权。强制性管辖规则对消费者仍然适用;本规定不要求违反该等规则而仅在美国进行诉讼。本协议不施加强制仲裁,也不要求放弃集体诉讼。

18.4. 个别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有效条款的效力。未立即行使某项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本协议及明确纳入本协议的文件构成双方就其标的事项达成的协议;本规定不排除强制性的合同订立前信息或权利。关于合法财务结算、保密、知识产权、责任及争议的规定,在必要范围内在终止后继续有效。

19 联系方式与语言

19.1. 本公司为位于美国特拉华州的 Travchis LLC,地址为 131 Continental Dr, Suite 305, Newark, DE 19713, United States。法律通知、索赔和合同咨询应发送至 legal@proxywing.com;有关滥用、非法使用及违反 AUP 的举报应发送至 abuse@proxywing.com。官方联系方式亦公布于联系页面;支持服务可通过工单系统获取。本公司在特拉华州的注册代理人为 Legalinc Corporate Services Inc.,131 Continental Dr, Suite 305, Newark, DE 19713, United States。本公司的地址与其注册代理人的地址相同。法律文书依法向该代理人送达;技术支持通过电子渠道提供。列出电子联系方式不改变有关送达法律文书的强制性规则,也不限制其他依法可用的联系方式。有关个人数据的咨询可发送至 legal@proxywing.com;适用的 DPA 规定仍然有效。

19.2. 本协议的主要语言为英语。如本公司提供译文,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有不一致,以英文文本为准。有关语言、条款透明度和消费者保护的强制性要求仍然有效。

有任何问题吗?